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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高市勞工局要求各事業單位防疫也要防汛,落實防汛準備。(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汛期來臨,高市勞工局今天提醒各事業單位及營建工地,除持續嚴守防疫規定,也應超前巡檢、清淤、保持排水、抽水正常,並整備測試各項安全與應變措施,落實防汛準備。

圖/高市勞工局要求各事業單位防疫也要防汛,落實防汛準備。(記者陳雯萍攝)

勞工局長周登春表示,要避免汛期豪雨造成的災害,事業單位應於汛期期間,加強檢視相關設施、設備,並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及進度,絕不可掉以輕心。防疫也不忘防。

勞檢處長郭清吉表示,汛期期間,事業單位依作業區域不同應加強各項檢查。一般場廠部分,加強機械設備的固定,對道路、溝渠上方各開口、邊緣應加設堅固之覆蓋或圍欄,並加強豪大雨前之巡檢,以避免因淹水造成人員、車輛誤入的危險;另外對易泡水之用電設施、電線應予以架高或切斷電源。

營建工地部分,鄰水作業應建立作業連絡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另應加強實施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擋土支撐等設施各項之安全檢查;港區碼頭部分,對於強風、大雨或雷電交加等惡劣天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不得使勞工從事船舶裝卸作業、瞬間風速有超過每秒三十公尺之虞時,屋外之走行起重機應採取使防止逸走裝置作用之措施。

另外,如物體飛落、物體倒塌崩塌、感電、水患、環境衛生等,並落實巡檢及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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