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涉囚禁高雄國中少女案嫌犯羅育祥前案遭判十年定讞。(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涉囚禁高雄國中少女長達六十六天的嫌犯羅育祥,因前另涉於前年下藥性侵二名少女還錄影一案,今年七月被台北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十年徒刑,北檢今天召開遠距訊問,詢問人在高雄看守所的羅男,確認羅已收到判決並且不會上訴,判決確已合法送達,全案定讞。

北檢今天也囑託雄檢代執行發監,至於羅男要在那個監獄執行,由雄檢決定。另涉誘拐囚禁少女一案,羅男在日後的偵審問題,則將分別由高雄地院、雄檢提訊羅男調查。

羅育祥(三十一歲)所犯前案,是在二○一八年任職保全公司區經理時,利用負責面試保全員之便,在人力銀行網站蒐尋急需打工求職的少女,再以提供面試機會為由引誘上鉤,當年五月間,他連繫兩名十五、十六歲國中兩生謀職,卻兩女涉世未深,而且有經濟壓力,竟以動物用麻醉藥品摻入飲料,迷昏少女性侵,並拍下性愛影片及私處照片,手法有如李宗瑞案,而因此被稱為「保全界的李宗瑞」。

該案在今年七月,被北院依《兒少條例》,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罪,重判羅男10年徒刑。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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