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因獵雷艦案仍在案,而他旗下公司慶陽海洋承作國立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BOT工程,也被檢警查出其涉嫌聯合三名建築師,以不實資料向五家銀行涉嫌詐貸三億三千八百萬元,高雄地院一審判他徒刑六年十月,今天二審更加重刑期為七年十個月。

 法院在一審審理時,合議庭認定其中二億三千萬涉及詐貸,另筆六千多萬是以互助營造公司開立的發票為憑證,且在實際工程進度計算可核撥的額度內,故僅構成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犯行,但仍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陳慶男徒刑六年十月。

 今天舉行的二審,法官撤銷一審判決,認為陳慶男等人除了涉犯銀行法詐欺和一般刑法法詐欺外,原本偽造文書的部分,改認定為一般刑法詐欺罪,因此刑度加重,改為七年十個月。

  其中,在一審被判無罪的郭姓建築師事務所協理,其所涉配合陳所偽造不實的工程進度圖,與陳慶男等人屬共同正犯,因此改判他刑期三年六個月,而郭男不服,表示將會再上訴。

   判決指出,檢方在調查慶富集團獵雷艦詐貸案時,發現慶陽海洋公司於二○一五年七月,經董事會決議增資一億五千萬元後,陳慶男指示不知情的財會人員,自慶富造船公司及另家公司帳戶內,直接或輾轉將錢匯入慶陽帳戶,充作增資股款及申貸所需自籌款。

  同月間,慶陽向聯貸銀行詐得授信額度二億元後,再輾轉將一億五千萬元匯回慶富造船公司帳戶內,涉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

 陳慶男又以旗下造船公司名義,簽訂海科館生態展示館維生系統、機電工程分包契約,明知工程進度遠遠落後,三次指示梁姓專案工程師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梁則找被告郭姓協理製作,並製作不實工程進度證明書。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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