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教育局長吳榕峯說明疫情停課標準。攝影/陳雯萍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25日開學在即,許多家長擔心的是,若有學生、教職員染病了,學校的停課標準為何?高雄市教育局今天即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肺中指字第 1090030066 號函的建議,訂定了高雄市各級學校的停課標準,而停課期程則為14 天。

教育局長吳榕峯說,1 班有 1 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1 校有 2 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1 鄉鎮市區有 3 分之 1 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吳榕峯表示,前述三項的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各直轄市或縣市、各區或全國之停課,將依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措施為實施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如有選修或跑班之課程,得比照第 2 點第 1 款大專校院停課標準辦理。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

學校應依上述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併同應變計畫報教育部審查。當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學校停課決定,應立即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辦理。本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

吳榕峯最後指出,如果因為喉嚨痛、發燒,由家長向學校請假,則該項缺席,將不列入成績考察辦法裡面。(漾新聞Young News/陳雯萍)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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