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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14日凌晨2點多一場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民眾黨高雄市黨部主委、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痛心與遺憾,他說,去年為加強防火管理責任及罰則,辦公室即以黨團名義提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雖然5月已完成一讀,但排入12月內政委員會議程,可惜立法院還末完成審理,如今發生高雄城中城火災悲劇,顯示加強居家及商業大樓的防火安全管理責任修法,保障民眾財產及生命安全,修法不能等。

張其祿認為,高雄樓中樓事件顯示國內防火安全三大重點,他說,全國太多危老建設,而危老建設裡甚至還有違建,致使發生防火及公安意外根本就因應不及,一有意外就有可能重大傷亡。

張其祿指出,內政部及地方政府早應針對全國建物的安全做出盤查及檢討,尤其是高屋齡大樓如有違建隔間出租問題,地方政府更要重點清查並限期要求改善。

公眾場所依照消防法現行規定都必須要有防火計畫及定期的消防檢查,他質疑到底落實的情形如何?本次事故地點早先為住商混合大樓,地方政府的消防督察責任是否落實,為本次事故重點之一。因此辦公室也將與地方黨部合作,追蹤及檢討高雄市政府歷年來的消防檢查紀錄。

認為類似火災公安問題,最根本的是應該「加強防火管理責任及罰則」,張其祿國會辦公室早在去年,已針對現行消防法應改正處進行修法,其中,修法三大重點,包含「建立消防安全設備狀況即時回報標準」、「將原規定在施行細則的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施工定消防防護計畫明確化」,及「提高罰則增加吹哨者條款」。

張其祿說,目的就是立即將消防公私協力環境建立,使火災意外事故引發傷亡機率降低,在此他也呼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盡速審議,在法制上解決問題根源。

如今重大火災事故又發生,張其祿表達遺憾,而課以重罰又成事後諸葛。他認為,執政當局當應立即正視消防安全結構性問題及查察責任,勿再讓「修法及行政怠惰」犧牲更多的國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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