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管的問題,陳致中要求法制局應該訂定自治條例。(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民進黨市議員陳致中今天(19日)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就鹽埕區城中城大火事故釀成重大傷亡一事,市長陳其邁日前已宣示,要立法要求老舊大樓強制設立管委會,陳致中要求市府法制局加快腳步自治條例的立法,以避免悲劇憾事再發生。

圖/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管的問題,陳致中要求法制局應該訂定自治條例。(記者陳雯萍攝)

陳致中說,城中城大災造成憾事,讓國人非常難過,日前,陳其邁市長公開宣誓 ,將提自治條例來立法,要求老舊大樓沒有設管委會的,要強制組成。他問法制局長王世芳,「市長陳其邁宣誓提自治條例立法一事,何時可以完成立法?」

法制局長王世芳則說,前幾天已與工務局就立法內容討論的差不多。「應該很快可以提出來」。陳致中認為,條例的修改是「救命條例」,要趕快訂定。經他一再逼問下,王世芳說,「程序會趕在這個會期提出」。

陳致中也指出,針對舊大樓的公安立法,「中央也應該修法,但這非地方可主導,緩不濟急,目前只能先來自救,所以,就法律面而言,自訂自治條例是目前可行的一種方式。」

陳致中表示,針對未設管委會的老舊大樓,目前沒有相關罰責,「是否可訂罰責,必要時可否採取強制手段,如斷水斷電,如此才能達到公安、消安的目標,但不知適法性如何?」

法制局長王世芳說,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要求要成立管委會,但沒有訂出罰責,所以這次要自治條例的立法,就是要訂定罰責,否則就沒有意義。至於斷水斷電的處罰,她說,地方自治法中的地方權限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目前只能改採行政執行法,其規定「有急迫性的危險,可以訂出罰責」來輔佐自治條例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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