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警局長黃明昭表揚10位服務績優好員警。(市警局提供)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7月7日頒發110年1至3月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員警獎,共表揚10位績優員警,其中,楠梓分局即佔4人,成果最優,鼓山分局也有3人,居次,其餘則還有苓雅警分局、林園分局、左營分局各一人。

此次獲獎的10人,分別為楠梓警分局楠梓所警員許孟婷、後勁所警員何昭緯、翠屏所警員吳冠賢、加昌所警員李明禧,共4人;鼓山分局3人,分別為新濱所警員謝汶哲、鼓山所警員林昱成、旗津所警員吳育萱,其餘3人為苓雅分局成功所警員何佩貞、林園分局忠義所警員林怡孜及左營分局啟文所警員胡斐鈞。

圖/市警局長黃明昭表揚10位服務績優好員警。(市警局提供)

局長黃明昭於7日下午,在警察局週報中,以線上視訊方式進行公開頒牌,表彰10位員警平日對於民眾有困難向警察請求協助處理時,第一時間能秉持「同理心」貼心受理,真心服務,視民如親告知偵辦流程,讓民眾安心的將困難託付給警察,進而提升民眾對本局的滿意度。

黃明昭說,「身在公門好修行」,服務態度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任何一個工作崗位,不論是受理何種刑案、糾紛、噪音、走失案件,都是警察工作,只要多用點心,都能為社會貢獻付出,與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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