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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高雄市檢調破獲違法集團 以甲古董涉詐騙案。(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檢調偵辦林○唐、陳○卿、吳○銘等人為首的大巴馬藝術投資集團,涉嫌以仿古文物詐偽增資,發行新股並詐騙吸金案件,4月8日分赴被告等位於高雄市、嘉義縣、臺南市的公司處所、高雄市住居所共23處執行搜索,查扣專案投資契約、股東名冊、股東轉換資料、大批仿古文物及相關證物,並傳喚被告10人及相關證人到案。



圖/高雄市檢調破獲違法集團 以甲古董涉詐騙案。(記者陳雯萍攝)

被告林○唐、陳○卿、吳○銘訊後以共同違反證券交易法、加重詐偽發行有價證券、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不實增資、刑法加重詐欺等罪的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於九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審理裁准羈押禁見。

另被告楊○雄、黃○○蘭、侯○雲、蔡○珊、張○熙、林○秀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杜○珠涉嫌偽造文書罪,則分別請回或以3至6萬元交保候傳。

本案由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組劉穎芳主任檢察官、任亭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嘉義市調查站、嘉義縣調查站、臺南市調查處偵辦。

經查,該集團以林○唐、陳○卿、吳○銘等人為首,曾成立天暢國際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以「古文物證券化」為號召,佯稱美國方美克斯公司擁有價值不斐的古文物(實為贗品)前景看好,對外招攬不特定投資人,認購方美克斯公司股票,不法獲利3億餘元。

該集團於105年間遭查獲,並經檢方起訴後,又重起爐灶,另成立大巴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大器內蘊文創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並向方美克斯公司原股東宣稱已轉型為大巴馬公司,將對擁有之古董資產(實為贗品)鑑價,支付17%轉換手續費後,即可將原投資方美克斯公司之股權轉換成大巴馬公司股權,並取得大巴馬公司發行之股票。

嗣後為分配大巴馬公司股份予投資人,不實辦理增資,將資本額由200萬元增加至4億641萬元, 以此虛偽行為發行大巴馬公司股票,不法獲利達4億441萬元。

另被告等人又以舉辦說明會、網路行銷、多層次傳銷等手法,向不特定投資人宣稱該集團有雄厚中華古文物資產(實為贗品),藉由推出「巴藝金幣」、「收藏家」等各種投資方案,向投資人詐騙鉅額款項。警方表示,目前實際不法金額、資金流向仍在清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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