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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近日鬧的沸沸揚揚的鳳山少女遭霸凌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專案小組,五日上午由副局長陳佩汝帶隊,在國教署派員指導下,連同市府社會局與外聘委員共同至校進行調查,經確認學校在該事件上顯有疏失,教育局也立即列出五項疏失,並做出最嚴厲的懲處,包括學校依社會局規定予以裁罰,校長記一大過行政懲處,同時教育局也扣減對該校年度補助款,甚至是減招的可能。
教育局同時還要求學校法人應召開董事會,針對校長與相關行政人員之適任性進行評判,並將會議紀錄報局。
針對這項的懲處,是教育局有史以來最重的一次,雖然校長即將退休,但還是造成莫大的影響。教育界人士表示,對私校減少補助款事小,減招才是事大。而這次的懲罰,已引起教育界的震撼,教育局是否下手太重?各有說法。但被認為,今後對所有學校應該可以達到遏止的效果。
教育局局長謝文斌今天下午也親至學生與家長住所表達關心,並說明案件處理程序,教育局除將要求學校落實學生學習權益事項,讓學生在支持的友善環境下,安心學習外,另已責成教育局同仁與各級學校應共同落實校園防制霸凌處理機制,以營造優質校園環境。
調查小組認為,該校在處理本案上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規定,並做出五點結論。
一、 應強化兒少保護知能及敏感度:對於學生網路交友之安全性及本次事件,校方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通報,以致社政單位未能知悉案情積極協助案家,確有違失,後續將由社會局依法裁處。
二、 針對學生之個別差異應有更積極保護措施:面對非典型被害人行為表現,校方應能就其特質籌組協處團隊,俾利維護學生安全,同時釐清事件始末;爰就知悉學生被毆打一節,即便無法掌握加害人資訊致未能續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開會研議,但仍應就學生遭受重大傷害召開校園安全會議或個案會議積極研處。
三、 應積極了解家長訴求並及時協處:事發之際,校方應協助家長瞭解事件發生之始末,予以正確之反應與處理方式,惟家長最終選擇訴諸媒體,除令人遺憾之外,更無法讓當事人即時獲得保護。
四、 應針對學生之個別差異安排自我保護、社交技巧等合適課程:就學生個別差異及在校適應狀況,校方應以學生得理解之方式安排學習內容以建立支持系統,俾使學生得自我保護並適時求助。
五、 責請學校速依法進行霸凌事件調查:為迅速釐清案情並核予案件當事人適時協助,教育局已責請學校儘速完成調查,並於案件調查過程確實留意當事人身心變化、避免報復情事,即時提供涉案學生輔導處遇,以回歸正常校園學習。
教育局強調,霸凌零容忍是基本原則,兒少保護通報部分除移由社會局依法予以裁罰外,針對該校校長將正式函文予以一大過處分並扣減學校年度補助款,藉此警惕學校應以更慎重之態度處理本案。
教育局另要求學校法人應召開董事會針對校長與案內行政人員之適任性進行評判,並將會議紀錄報局,教育局將視學校處置適宜性,評估依私校法第55條停止部分、或全部補助,或減列招生名額,以表達嚴正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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