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董姓女子三日前往派出所報案時,承辦員警詢問時的畫面。(記者陳雯萍翻攝)

一名董姓女子三日下午六時,前往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報案,指控其友人疑教唆陌生男子闖入住處痛毆她,因在詢問的過程中,女子突然覺得不適,要求就醫,而承辦的員警也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單,事後,董女認為警方拒開三聯單,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督察組長周春成十七日上午開記者會表示,已對承辦員警記申誡一次,值班幹部連帶劣績處分。

  警方表示,董姓到派出所後,表示一日下午,其友人帶陌生男子回住所傷害她,受理員警隨即詢問董女案情,惟未能說明清楚,警方為釐清案情,立即請線上同仁前往該處調閱監視器,並陪同董女觀看該住家大樓相關時段錄影影像,卻發現影像內容與被害人所稱相悖。

  觀看監視器畫面時,董女突然表示身體不適急欲前往就醫,員警見狀立即請董女先行前往醫院,忙於被害人就醫,遂未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同時警方在董女離開派出所前往就醫,亦告知董女會調閱相關時段監視器影像,以協助釐清案情,且主動告知受理員警聯繫資料,請其就醫後再至所完成受理報案程序。

  受理員警於五日上午八時,也主動聯繫關懷董女詢問狀況,董女向員警回應表示,目前仍在住院中,不克前來,直至七日晚上七時,經董女確認發生時間為本月二或三日晚間於住處遭人打傷,懷疑是張姓友人提供鑰匙給行兇男子,警方依規定完成相關報案受理程序釐清相關案情。

  董女日前向媒體表示,一日遭陌生男子闖入家中痛毆到腦震盪,事後報案時,承辦員警卻以「要能指認才能受理」為由拒開三聯單,還說「是不是欠債才被打」,直到她揚言找議員介入,才拿到報案三聯單。

  督察組長周春成表示,依據規定,警方如接獲民眾所報刑事案件,均應主動開立報案三聯單。本案經獲民眾投訴,由督察組積極調查,陳員確有行政瑕疵,依規定行政議處,日後為避免發生類似民眾認知上之差異,本分局當加強員警受理報案態度及被害人關懷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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