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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十二月一日交通違規新制上路。(交通局提供)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市府交通局表示,今(10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有幾項新的修正,其中,家長們最關心的應該是接送臨停的舉發,將放寬為不受3分鐘的限制,但需是在黃線臨停區,若是在紅線區域,一樣不可以臨停,否則還是算違規。

這項規定是針對家長臨停接送未滿七歲的兒童時,即國小與幼兒園就讀的家長,在臨停時於黃線臨停區時,可以不受一般臨停三分鐘的限制。

此外,罰單的舉發時效也將從三個月,縮短為二個月,以避免罰單開單時效太長民眾又再一次違規,所以修法縮短了罰單的舉發時效。

新修法中,為了防止車輛載運貨物時,如貨物未綑綁好不小心掉落,將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因此,立法院已修法將相關的罰鍰額度,由目前最高罰鍰九千元,提高至一萬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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