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車車輛借給別人,萬一出了狀況,紛爭往往扯不清!因為類似糾紛屢見,高雄區監理所長梁郭提醒民眾,身為車主一定要善盡車輛管理的責任,千萬不要將車輛隨便交給不熟識,尤真是不願提供駕照影本的駕駛人,以免衍生相關法律責任問題,以免得不償失了。 
 梁郭指出,當車輛要借給別人之前,一定要請對方影印駕照正反面,而且自己要持有。他說,萬一發生交通事故,而駕駛人(借車者)又是無照駕駛的情況,到時候車主將負起連帶賠償的責任。
 再者,如果駕駛人(借車者)有交通違規的行為而受到逕行舉發的案件,因無法得知駕駛人身分,警方將優先以車主列為處罰的對象掣單,如車主收到類似違規案件,但是駕駛人又不願意繳納罰款時,車主可於罰單的應到案日期前,準備駕駛人的駕照影本、罰單正本及違規照片,向違規管轄機關辦理違規歸責駕駛人業務,以維護自身權益。(漾新聞Young News/陳雯萍)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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