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今天(15日)召開人事評議會議,會中,通過多達106名包括副分局長、督察、偵察隊長、刑事警察、秘書、專員等的人事調查,將於3月17日生效。

市警局表示,是由局長召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人事室主任、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及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等相關業務主管召開人事評議會,就現有及遞遺主管職缺,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依陞遷積分順序、各單位主官(管)保薦意見、職務歷練、工作績效表現、請調意願、專業能力及適才適所等檢討原則。

總計檢討派補陞遷人員共計106人,案經報奉市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核定,將於本(111)年3月17日(星期四)15時前辦妥離到職手續。調派人員詳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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