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昨天(22日)舉辦「高雄市社會住宅擴建與營運藍圖」公聽會,由吳益政議員主持,陳麗珍議員列席,會中建議以社會問題看待社會住宅議題,期盼透過「高雄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的推動,以實踐居住正義。

台積電即將到高雄設廠,產業招商前景令人振奮,但後續環境與住宅問題,更應提前盤點整治,讓城市再升級。吳益政指出,市府宣示4年內攜手中央推動8,800戶社會住宅興建政策,加上城中城大樓火災事件後允諾增加建設的1,200戶,共計約1萬戶,但單從105年衛福部統計數據指出,高雄有43,821戶9類弱勢族群社會住宅需求戶數,顯示目前社會住宅明顯不足。

而依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公辦社會住宅之租賃期間最長為三年。公辦社會住宅租賃及續租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但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為十二年。」恐不符合實況,建議可釋出部分住宅可供長期租賃,讓社宅租約長短更有彈性,更符合民眾實際需求。

吳益政表示,社會住宅問題應提高層面以社會問題看待,建議市府在出租資格上應採取排隊制而非抽籤制,而社會住宅是好宅非豪宅,在相關標章的爭取與實踐,以及建築產業人力、材料成本的反映等,市府應取得平衡。他也將整合此次公聽會專家學者的寶貴意見,積極推動「高雄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期待在下個會期能在議會順利提出草案。

陳麗珍表示,目前高雄市所興建的社會住宅數量仍供不應求,呼籲市府將市民居住問題比照醫療健保議題一樣重視,針對社會住宅租期年限問題也應與時俱進,應適度修改限制短期租賃的規定,滿足市民的居住需求。

曾瑞宏建築師事務所曾瑞宏建築師認為,社會住宅推動應納入公民參與,以打造符合市民需求的住宅。
  
國立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白金安副教授建議,市府參考新加坡社宅採取定期整建維護的方式,維持一定居住品質。
  
趙建銘建築師事務所趙建銘建築師建議參考荷蘭採混居方式、WeLive的酒店式公寓概念等進行社宅規劃,後續可透過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吳明孝助理教授建議市府回歸社會政策的思維,考量分配與重分配的權衡。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廖庭輝研究員建議,仍以盤點公共用地朝區段徵收以設定社會住宅用地,若購買法拍屋整理修繕維社會住宅恐有後續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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