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受到鹽埕區大火造成重大傷亡影響,高雄市工務局和議員林于凱分別提「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送審,市議會昨(14日)併案進行審議,最後審查通過,將賦予消防人員強制執行檢查的公權力,對未依法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申報的大樓, 將對管理權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市府將要求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閒置未使用的複合式營業場所亦納入消防檢修申報,對設有阻礙檢查設施設備者,賦予消防人員逕予排除及強制執行檢查的公權力。
   
對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者,依「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將處管理權人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者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在議會的審查會中,邱俊憲議員建議市府和議會,在制定及審查重大法案前,應該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讓法案更臻完善;陳美雅議員關切需要輔導改善大樓數量及輔導人力等議題。工務局表示,需要輔導改善建物約有1000多棟,市府規劃在南、北區各成立輔導團協助改善。
   
李雅靜議員關注第一線消防人員執行檢查窒礙難行問題;針對因應法規衍生的人力和預算,鄭光峰議員要求市府及議會全力支持;陳玫娟議員關切主管機關權責議題,希望工務和消防局配合協助果貿國宅改善消防設備。
   
陳麗娜議員擔憂區分所有權人指定臨時召集人能否承擔法令責任,她建議退回法案重新進行嚴謹討論;陳美雅議員提出,恐發生無人同意接受指定臨時召集人的疑慮;陳玫娟議員質疑工務局指定臨時召集人的依據。
   
吳益政議員建議市府納入樓管和保全公會協助維護公安議題;「安全不能等,但不能急就章」,李雅靜議員希望法案貼近民意,要求市府一個月內召開一場以上公聽會,廣納各界建議,讓法令規範更符合實際需求。
   
郭建盟議員強調,約1000多棟有安全疑慮的大樓,將透過法令改善其安全,為讓法案更為齊備,建議未來要進行滾動式修正;陳致中議員強調議會要對市民負責,期盼共同支持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市府亦應儘速召開公聽會。
   
陳麗娜議員認為,對未依規定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的罰鍰規定,建議罰鍰回歸管委會,不要進入市庫;邱俊憲議員說罰款不是目的,而是希望1000多棟公寓大樓配合法令,改善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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