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育局針對大寮區、仁武區2間私立幼兒園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因違規情節重大,原裁處停辦,並公布負責人幼兒園名稱,但考量幼兒園幼生就學權益,教育局于衡全局,5日最新表示,將收到園方陳述意見後,再審酌另行裁處。

教育局於收到陳情案件後立即到園查察,並通知幼兒園多次報送書面資料並查看幼兒園監視器畫面,從監視器畫面結果發現大寮區私立幼兒園4名教保人員不當管教行為,包括:以手拉扯多名以上幼兒進教室,以手拍幼兒手心,讓幼兒感受痛覺;有多名幼生遭教保人員多次推、拍打、拉腳、把手放在頭上、用寶特瓶輕拍幼生手臂等,以不當方式對待10名以上幼兒,致生幼兒身心受到痛苦或侵害之不當管教情事,查證屬實。

另仁武區某私立幼兒園,110年10月29日中午幼生於午睡時間無法入睡,發出聲響,教保員疑似拿取塑膠嗶嗶搥打1名幼生,本局亦接獲家長陳情立即到園查察,從監視器畫面發現除陳情外,另有2名也有遭受教保員拿取塑膠嗶嗶搥打恐嚇,威脅3名幼生入眠,令幼生心生恐懼,並命2名幼生罰站,以不當方式對待多名幼兒,致生幼兒身心受到痛苦或侵害之不當管教情事查證屬實。

教育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第2款規定情節重大之情事,本局裁處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依據機關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並經「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調查小組」會議審認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小組委員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落實查證屬實依法裁處。教育局於110年11月3日以行政裁處理由先行通知書通知兩間幼兒園於7日內依法對於停辦提出陳述意見。在此期間,教育局已先收到幼兒園的陳情書及聲明書,園方承認錯誤並說明幼兒園的管教行為造成家長恐慌,對社會大眾致歉。

教育局指出,基於幼兒園負責人有誠意讓幼兒園學習環境更為安全及營造關愛,事發後相關失職人員即被解聘,亦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並承諾限期內達成且保證不再發生,因此,教室局表示,將收到幼兒園提送陳述意見書後,在考量幼生就學權益的前提下,並審酌幼兒園違規行為及園方自省態度,會再另行處分。讓學童仍可以在原幼兒園繼續就讀,避免轉換學習環境之適應問題,也讓家長安心可以繼續工作。

教育局表示,零容忍不當對待幼兒是全民共識,會持續加強把關、主動稽查幼兒園並加強抽查頻率,確保不當管教行為不再發生,以確保幼兒都能在營造關愛及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學習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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