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2019年發生在高雄日月光,中鋼保全派駐高雄日月光公司K23廠的周姓保全,因長期與女同事因細故爭吵,一怒之下,預謀外出買水果刀刺死陳姓女職員後自首,高雄高分院2020年10月13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6年。陳女雙親提出民事求償1543萬元,高雄高分院今日判周應賠償583萬元,可上訴。

這起殺人致死案,原告陳女父母親提出民事官司,求償周男應各賠償6百萬元精神撫慰,加上扶養費等共1543萬元。周男指稱,原告2人有2名成年子女,應該共同扶養;並認精神慰撫金部分實屬過高,非他所能負擔,應予酌減。

二審合議庭法官開庭調查,審酌兩造經濟狀況、學歷等情形,認為原告二人的精神撫慰金,各減為250萬元,再加上扶養費,總共應判賠583萬元。

被告中鋼保全公司周男(28歲),派駐高雄市日月光公司K23廠,擔任中控室駐衛保全員。他與陳姓女被害人(33歲)雖為同事,卻因工作常起爭執,2019年9月14日晚上,周男與陳女被分配同組在K23廠中控室值班,當時又發生口角爭執。值班的隔天凌晨3點多,周男趁值班休息時間違規外出,到附近小北百貨買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辦公桌後方櫃子內。

1個多小時後,當時陳女在中控室旁的休息室坐著休息,周男即取出水果刀,朝她左胸部猛刺1刀,被刺後,陳女忍痛逃往中控室,仍因體力不支倒地。案發後,周以公務行動電話報警自首,警方抵達現場,雖將周女送醫急救,但因大量出血,急救無效。

地院在審理時,周男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辯稱因此一時衝動殺人,但法院二、二審依鑑定認定周男行兇時精神狀況未影響他的行為辨識能力,未採信周男的說法。加上法官也發現,周男在案發前約半小時,有先以手比劃自身胸口的異常肢體動作,與陳女左胸被刺殺,傷勢為致命傷的情節前後呼應,因而認定為他殺人犯意。

高雄高分院於2020年10月13日宣判,周男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6年。周不服上訴,今年一月六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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